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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危廢小常識——危廢常用名詞解釋

             1.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2.循環經濟:在物質的循環、再生、利用的基礎上發展經濟。是一種建立在資源回收和循環再利用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式。

             3.焚燒: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的燃燒,稱為焚燒,是包括政法、揮發、分解、燒結、熔融和氧化還原等一系列復雜的物理變化和化學反應,以及相應的傳質和傳熱的綜合過程。

             4.熱解:是將有機物在無氧或缺氧狀態下加熱,使之成為氣態、液態或固態可燃物質的化學分解過程。

             5.減量化:固體廢物壓縮或者液體廢物濃縮,或將廢物無害焚化處理,燒成灰燼,使體積縮小至1/10以下,以便運輸堆填。

             6.穩定化;穩定化是指將有毒有害污染物轉變為低溶解性、低遷移性及低毒性的物質的過程。

             7.危險廢物;危險廢物通常指對人類動植物以及環境的現在及將來構成危害,具有一定的毒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傳染性、放射性或其他化學反應特性等一種或幾種危害特性的固體廢棄物。

             8.資源化:只從固體廢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質與能源,加快物質循環,創造經濟價值的廣泛技術和方法。

             9.衛生填埋:就是利用工程技術的手段,將所處置的固體廢物如居民生活垃圾、商業垃圾等在密封型屏障隔離的條件下進行土地填埋,使其對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不會產生明顯的危害。衛生填埋場主要由填埋區、污水處理區和生活管理區構成。

             10.固體廢物減量化:是指通過適當的技術,一方面減少固廢的排出量;另一方面減少固廢容量,即通過適當的手段減少和減小固體廢物的數量和體積。

             11.固化:指在危險廢物中添加固化劑,使其轉變為不可流動的固體或形成緊密固體的過程

             12.固體廢物資源化:使一般不再具有原來的使用價值的廢物,經過回收處理等途徑,往往可作為其他產品的原料,成為新的可用資源的過程。

             13.捕收劑:能夠選擇性地吸附在欲選的顆粒上,使目的顆粒表面疏水,增加可浮性,使其易于向氣泡附著的藥劑稱為捕收劑。

             14.揮發分:烘干后的固體廢棄物在550℃~600℃條件下完全燃燒后的損失量。

             15.粉煤灰活性 指粉煤灰中的活性氧化硅、活性氧化鋁與氫氧化鈣發生反應生成具有凝膠性質的水化鋁硅酸鹽,以此來增強砂漿、混凝土的強度。

             16.放射性廢物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濃度或活度大于國家審管部門規定的清潔解控水平,并且預計不再利用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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