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化處理
(1)物化處理是利用危險廢物在物理和化學性質上的差異,將其有害成分進行分離或濃縮,以利于集中處理或綜合利用的方法;化學法一般包括酸堿中和、氧化還原、沉淀等方式;物理法一般包括破碎、壓實、分選等。
(2)可用于物化處理的廢物一般包括冷卻油乳液、油廢水混合物、含油土壤、金屬表面處理鍍液、高COD水性液態廢物、污泥等。
2、穩定化固化處理
(1)通過無機凝硬性材料或化學穩定化藥劑將危險廢物轉變成高度不溶性的穩定物質,將危廢中所含有害物質封閉在固化體內不被浸出,從而達到穩定化、無害化、減量化的目的。
(2)主要處理焚燒處置殘渣、含鈹、銅、鋅、鎳、鉻、鉛、汞、氰、鎳等重金屬類廢物、石棉廢物、焚燒飛灰及殘渣和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等。
(3)穩定化/固化方法主要有水泥基穩定化/固化法、石灰基穩定化/固化法、瀝青穩定化/固化法。
(數據來源:同濟大學)
本文來源:北極星固廢網